客户资金变成普通的债权,Long Asia不给出金早有预谋
摘要:Long Asia当前无任何监管,拿已经注销的公司当协议主体。客户存入的资金立即变成平台的,客户普遍反映无法出金。
合规框架下,客户存入外汇平台或券商的资金,属于客户资金。这是监管要求,也是一种常识。
Long Asia平台直接讲明,这个钱是客户借给公司的,公司可随意处置。能够如此明目张胆,原因是料定客户不看协议直接同意。

近期外汇天眼上多位用户曝光LONG ASIA平台无法出金,其中一位用户的出金被拖了三个多月,平台每次都是同样的借口说payment gateway(支付网关)出了问题。该用户甚至怀疑LONG ASIA平台背后的公司long asia group nz limited是搞诈骗的!

该用户的直觉与 Long Asia 的实际情况高度一致。Long Asia 中文名称龙亚金融,其网站及公司已被多国监管机构列入警示名单,客户普遍反映无法顺利出金。其注册地址存在造假,甚至以已注销的公司作为法律主体。目前,Long Asia 网站以 Long Asia Group Ltd(龙亚集团有限公司)的名义运营,宣传的该公司注册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。(未核实)

LONG ASIA平台宣传“您终身的交易伙伴”,实际上与之相关联的多个牌照被撤销,甚至相关公司注销,当前该平台无任何监管。美国公司LONG ASIA GROUP NZ LIMITED也仅属于MSB(Money Services Business)登记企业。


LONG ASIA平台为什么不能出金?
公司实体已被注销
新西兰公司注册处的信息显示,LONG ASIA GROUP NZ LIMITED成立于2012年,这与公司宣传成立于2012年一致。当前公司状态为Removed (已除名),法律实体身份已终止。该信息更新于2025年6月19日,意味着该公司在此时已被注销。

2025年9月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(FMA)公告称:“我们收到多起报告,称在longasiagroups.com网站投资的投资者目前无法提取资金。许多投资者是通过一家名为Hifrex的机构(作为中介)了解到该网站的。”
FMA特别强调:这些网站并未在新西兰注册为公司、他们没有获得在新西兰提供金融服务的授权、他们并非在其声称的新西兰地址办公。

无效的客户协议
当前LONG ASIA平台的客户协议相关文件中,仍将该公司列为法律主体。如TERMS & CONDITION AGREEMENT(条款与条件协议)。
第21条协议规定:由新西兰FSP法律管辖,并且客户必须接受新西兰法院的专属管辖。公司可以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起诉客户。
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,首先就没有【新西兰FSP法律】这一说,确实有FSP(金融服务提供者注册),即使公司有在FSP注册,也不代表企业加入了政府认可的DRS(争议解决机制)。
LONG ASIA GROUP NZ LIMITED曾在新西兰FSP注册处登记为金融服务提供者。(并非监管牌照)。当前已被撤销,并且公司实体已经不存在。
一旦公司被除名,它在法律上已不存在,这意味着这份协议中的“公司”主体已失去法律人格,投资者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向其追责。

客户资金秒变普通债权
客户资金(Client Money)相关的规定更是奇葩,当前这里的规定可能在公司存续期间就已经存在。这样的规定细思极恐,客户资金存进去的那一刻就变味了。
第6.3条款大意是客户存入的资金不构成,也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被视为客户资金(Client Money)。客户在 Long Asia 的法律地位仅为普通债权人。(“and that such funds do not constitute and shall not at any time be deemed to constitute Client Money. The Client will rank as a general creditor of Long Asia.”)

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:你的钱一旦进入平台,就不再属于你,而是你“借给”平台的无抵押款项。
既然这笔钱在法律上已成为平台的自有资产,那么你在交易软件上看到的数字跳动、呕心沥血分析的盈亏,不过是一场荒唐的数字游戏。剧本早已写好:在这个规则下,平台给不出金不看合规,只看你的“剩余价值”——你是否愿意追加投资?你是否能持续亏损?或者你是否能拉更多人入场?
在这种“债权关系”下,账户里赚再多也只是幻象。因为从一开始,你的本金就已经成了别人的囊中之物。
在合规的监管框架下(如英国FCA、澳洲ASIC等),客户转入的资金在法律上所有权始终属于客户。合规经纪商必须将客户资金存放在银行的独立“客户隔离账户”中,与经纪商的自有运营资金完全分开。经纪商只能作为托管人或受托人,负责代为保管并按客户指令执行交易。不能随意动用客户资金;
即便是如此不对等的协议,LONG ASIA仍不满足,协议还约定【公司可随时修改协议或停止服务,只需通知客户,客户继续使用即视为同意。】、【客户存入的保证金所有权直接转移给公司,公司可随意处置。】、【公司对平台错误、延迟、第三方问题几乎完全免责。】
以上种种,LONG ASIA平台通过“霸王条款”剥夺客户一切权利,构建“必输”的交易环境,可随意更改条款。随着公司主体的“死亡”,新客户与之签订的这个协议显得更为阴森恐怖。
即便很多有问题的平台、无任何监管的平台,至少也会在明面上看起来合规。LONG ASIA平台直接在协议中告诉你“明抢”,就赌粗心大意的投资者不去仔细阅读条款。

Long Asia平台曾宣称的新西兰地址被FMA打脸,另外两处地址,外汇天眼实勘团队2025年9月、10月实地探访后发现,均不存在真实展业场所。

Long Asia已被多国的监管机构列入警告名单,下图是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委员会(SC Malaysia)、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截图信息。

FMA、SC Malaysia监管机构列出的网站当前只有登录注册功能,新的站点已经开始运营,注册时间不足4个月。

自2012年起,Long Asia平台已持续运作超过十年。每当一个公司实体被注销,便迅速注册新壳;一旦网站被监管机构列入警告名单,立即启用新域名。Long Asia平台短暂的“风波”,并不能让其终结,反而使其运作更为隐蔽。
但其底层逻辑始终未变:投资者入金之日,即是资金被平台非法侵占之时,出金则遥遥无期。为了避免陷入此类陷阱,投资者应当选择受监管的合法平台,并在投资前仔细核实公司监管牌照、客户协议条款,尤其要警惕那些已被多国监管机构列入警示名单的公司。
外汇天眼提供权威牌照验证、风险实时预警和平台深度测评,帮助投资者降低决策成本,远离高风险平台。

免责声明:
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,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,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
